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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处长岗位职责

    

    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领导下,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学校校办企业管理、固定资产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办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各校办企业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对其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校办企业、固定资产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

    三、负责全处干部职工的工作考核,做好各项综合治理、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对校办产业的政策指导、信息服务和协调产业单位之间,处内外之间的关系。

    五、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校办产业单位负责人的考核和聘任工作。

    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工作,在处长领导下,按照分工的各项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一、制定本处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草拟学校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各校办企业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落实。

 二、拟定校办企业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拟定学校集中采购的管理办法、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对校办企业的创办、撤销、合并、重组、合资、联营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评估或论证。

   五、协助处长对校办企业的政策指导、信息服务和协调各企业内、外部关系。

   六、对校办企业的财务运行实行管理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校办企业利润分配、结算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校办企业产权、资金营运、资金受益以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九、负责学校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组织管理工作;

   十、参与开标、评标会;

 十一、协调解决采购工作中产生的质疑和矛盾;

 十二、负责学校集中采购的其他管理事务;

   十三、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文件、公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整理和保管归档工作。

 二、负责各种会议、接待、联络的组织安排和记录工作。

 三、协助处领导起草各种总结、报告、文件、公函等文书工作。

 四、负责管理处内印章,处理来信来访。

 五、协助处领导检查各个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做好考勤登记。

 六、协助处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企业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对校办企业的创办、撤销、合并、重组、合资、联营以及重大开发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或论证,提出意见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校办企业的政策指导,协调企业内部、外部关系等工作。   

 四、对校办企业科技开发项目及其产业化成果进行登记、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校办企业财务运行实行管理与监督。

 六、负责校办企业经营状况的考核工作。

 七、负责校办企业有关科技信息、科技成果、各种资产证书等的归档和保管。

 八、负责校办企业年末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采购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日常宣传政府采购制度和采购业务知识,维护学校集中采购网页,发布采购信息;

三、及时了解拟购项目的供应渠道和市场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各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四、协助申购单位完善采购方案,审查申购计划;

五、负责对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申报采购工作,办理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所有事项;

六、负责校内集中采购文件的编制,组织开标、评标等;

七、受理采购业务咨询服务;

八、负责采购项目档案归类、整理、保管和归档;

九、负责集中采购信息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办理学校固定资产的入库、调拨、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损、报废等审核、报批、处置等工作;并参与集中采购货物验收工作。

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分类明细帐的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资产档案的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固定资产报表。

四、完成各类固定资产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数据库管理,负责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网络管理系统及其正常维护工作。

七、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及每两年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八、配合财务部门搞好各类固定资产账务核对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用房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话学校公共用房管理相关制度及政策。

  二、为学校提供公共用房规划与配置的决策建议。

  三、负责学校公共用房定额核算、有偿使用管理。

  四、负责全校办公用房管理,统筹教学、科研等公共用房。

  五、负责学校公共用房信息管理。

  六、参与公共用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七、完成公共用房管理的其他工作。

 

校园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协助资产管理处做好经营性资产招标工作,负责编报招标相关资料及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负责学校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及校内其他经营场所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王城文物的管理工作。

                  

住房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房改政策,草拟学校住房管理规定;

  二、负责校内公用房及相关辅助用房的使用管理、配置规划、调配分配、租赁管理、房租核算与收缴、维修认定等项工作;

  三、负责学校公有住房(不含学生宿舍)相关证明、材料及手续的办理;

  四、负责学校房产数据、档案的建立与维护以及以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信息化系统数据库管理等项工作;

  五、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3-3696586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5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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