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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总体方案》,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如下操作业务工作流程图:



采购管理

1

政采云平台采购及自行采购申报流程图

访问内控系统网址

http://sdnk.gxnu.edu.cn/sdnk/app/login/index.jsp


输入账号(个人工号),密码1234567890,登陆后请马上修改密码


录入申报信息

(注意区分选择自行采购政采云平台采购)具体操作请查阅《内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V2(业务部门)-采购申报系统.docx》


提交到申请部门的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名下审核(请不要直接提交到资产处工作人员名下)


等候资产采购业务人员审核完毕后

1.自行采购申请:自行登录采购申报系统打印“自行采购申报单”并附在相关报账材料上前往财务处报账(无需再到资产处签字盖章)

2.政采云平台采购申请:等候资产处在政采云平台派送计划后,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相关操作(无需登陆采购申报系统打印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政采云操作流程图。



2

政采云平台采购网上超市采购下单流程图

温馨提示:在进行政采云平台采购前,请务必先在内控系统申请。

首次使用请先联系资产处采购科在开通业务账号(需提供名字、工号、手机号码等信息),首次登录需激活账号。(1-2个工作日)


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并定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


找到所需设备并加入购物车(网上超市需要完成此操作,并且仅选择加入购买车,不要做其它操作;批量采购、定点协议采购不需加入购物车,具体操作参看“政采云采购步骤汇总”


登录学校内控系统进行政采云平台采购申报(具体流程参看政采云平台采购及自行采购申报流程图)


等待采购科审核并在政采云平台分派采购计划(一般需1-3个工作日)


待采购科通知完成分派计划号后,到购物车中结算生成订单并提交采购科审核(网上合同模板由采购单位选)(1个工作日)


主动联系商家发货和订单收货


订单验收,并打印验收单


创建结算单


提交审核


结算单审核


结算备案

温馨提示

除采购计划需等待采购科分派之外,其余操作均须申请购买者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所有下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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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项目申报方式

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项目,请通过QQ或者电子邮箱报送材料。

QQ

67025726

邮箱

cgglk@mailbox.gxnu.edu.cn


●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科业务办理请联系:

辛老师电话:18978366998

高老师电话:13877316926

雁山校区办公室电话:3696563、3696564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用于疫情防控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适用紧急采购,采购科按内控要求优先予以安排,各相关单位可以直接与采购科辛联系。

    采购管理科其他业务办理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时更新发布。



固定资产管理

1

固定资产入库流程图


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资产管理员访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网址http://zcgl.gxnu.edu.cn/sbweb/default/



填写入库申请单

登录系统填写入库申请单,对照发票等资料核对无误。



打印入库单提交审核

入库单核对无误后打印,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单位盖章后提交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审核(教学科研设备需先提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核)。将相关资料拍照、截图,通过微信、QQ等方式提交审核。



整理入库单,到财务处报账

资产管理员将审核前、后打印的两张入库单三联裁开并整理好:

1.将两张“资产管理部门留存联”夹在一起,设立登记簿做好登记,定期移交资产处资产管理科留存。

2.将两张“使用单位留存联”整理登记自行存档。

3.将两张“财务部门留存联”交负责报账工作的老师到财务处报账。


● 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科业务办理请联系:

王老师电话:13387732833

蒙老师电话:13978380930

联系QQ:50017923

雁山校区办公室电话:3696562

资产管理科其他业务办理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时更新发布。



2

公共用房申请流程图


公房管理员登录不动产管理信息系统

公房管理员访问学校不动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fgl.gxnu.edu.cn/archibus/,登陆系统。



公房管理员填报公共用房申请

公房管理员在系统内填写公共用房申请并提交申请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申请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申请

申请单位分管领导访问学校不动产管理信息系统网:http://gfgl.gxnu.edu.cn/archibus/,登陆系统,对公房管理员提交的公共用房申请单进行审核。



等候资产管理处审核结果

待公共用房管理科及处分管领导审核完毕后,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该项用房申请的审核结果及答复意见。



钥匙交接

如公共用房申请审核通过,则由公共用房管理科出具公共用房调整通知单,连同用房钥匙一并待学校正式上班后再进行交接。


●联系方式

公共用房管理科业务办理请联系:

程老师电话:18007871984             

雁山校区办公室电话:3696584

联系QQ:51488891



校办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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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企业业务办理流程图

校办企业业务办理



“三重一大”

事项


由企业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到学校请各部门会签、决策。

非“三重一大”

事项


通过QQ、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与企业管理科联系解决。

●联系方式

企业管理科业务办理请联系:

蒋老师电话:17877352876             

雁山校区办公室电话:3696584

联系QQ:615757395  




经营性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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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商业门面(场地、场馆)营业审批流程图


校外商业门面(场地、场馆)租户根据桂林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及经营范围类别,通过电话向资产管理处提出开门营业申请诉求


校内商业门面(场地、场馆)租户根据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营业时间节点,通过电话向资产管理处提出开门营业申请诉求


提交营业申请报告

通过发电子邮箱方式提交到校园经营管理办公室【注意: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交开门营业申请报告(包括门面所有信息),270912583@qq.com


营业申请报告核实

(注意:门面具体信息及营业操作规则《门面经营中如何做到疫情防控》等情况核实)


提交部门的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核

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经营办按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程序要求递交)


报送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递交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的营业申请报告相关材料到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备案)


校外商业门面(场地、场馆)















经营办凭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批材料,出具校内商业门面(场地、场馆)办理校园出入证的证明


租户凭经营出具的证明,按照学校校园管理规定,到保卫处办理校园出入证


通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经营办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审批情况,电话通知租户,然后按资产管理处指定办公场所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开门营


●联系方式

校园经营管理办公室业务办理请联系:

张老师18907839988

贺老师13907738060         

雁山校区办公室电话:3696587

联系QQ:270912583  


住房管理

1

防控疫情时期公租房报修流程

疫情防控期间,报修住户把报修事项及相片、公租房所在校区、小区、栋号房号、报修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日期打包发至电子邮箱gxsdzcc@gxnu.edu.cn。(正常上班后雁山校区至起文楼南楼116补写公房维修申请,王城、育才校区至北门后勤楼402补写公房维修申请。)


正常上班后,住房管理科工作人员科根据报修申请,现场勘查维修情况。


现场勘查结束后,住房管理科填写维修申请表报至后勤保障处维修管理服务中心。


后勤保障处工程师联系住房管理科工作人员、报修租住户现场勘查维修情况。


勘查结束后,保障处工程师制定维修方案,定点维修施工单位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

●联系方式

现正处于疫情时期,后勤保障处所有修缮工程已经停止,具体开工时间等后勤保障处通知。感谢公租房租住户对住房管理科工作的理解和帮助。

住房管理科业务办理请联系:

林老师电话:18977301993

黎老师电话:15507832118

育才、王城校区值班电话:5848891             

雁山校区办公室电话:3690336

联系QQ:499020362  

雁山校区公租房QQ群:1039809260 


联系电话:0773-3696586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541006

广西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copyright@20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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