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自行采购管理细则
国有资产管理处自行采购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本部门的自行采购行为,明确采购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广西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广西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自行采购行为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学校和本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不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
第四条 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原则上必须通过“桂采云”电子卖场系统实施采购,其中x86架构台式电脑、打印机和x86架构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等还需在批量采购馆实施采购;“桂采云”不能满足的,可向国资处采购管理科申请部门自行采购;日常办公设施(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采购,严禁超标准配置。
第五条 限额标准以下工程项目的自行采购,主要指国资处直接管理的公租房、共享工作室、门面等公共用房的修缮项目,严格按照学校修缮管理制度执行,国资处负责采购需求的申报环节,提请学校修缮管理部门实施对应立项审批及自行采购等后续工作。其中,5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项目由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立项申报;单笔或批量集中实施总价在5万元(含)以上60万(不含)以下的项目由相关科室做好前期论证,经国资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再履行立项申报手续。
第六条 国资处领导班子会议是自行采购的决策机构,负责超过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采购立项和5万元(含)以上限额标准(不含)以下货物、服务采购立项申报的决策工作;国资处党支部是自行采购的监督机构,由纪检委员具体负责对自行采购实施监督;处办公室是落实自行采购决策的办事机构,负责包含预算编制、立项申报手续、合同签订、验收报销、材料归档等日常事务。
第七条 处办公室向各科室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进行一次自行采购项目征集,编录征集库并列入部门年度支出预算,未纳入征集库的项目原则上当年不予安排(落实学校临时交办事项和经国资处领导班子会议审定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列入征集库的自行采购项目应及时实施,原则上应在对应预算周期内完成验收报销。
第九条 预算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的自行采购项目,由分管领导牵头,组建该项目的国资处自行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含),一般应包含国资处党支部纪检委员、申购科室负责人、处办公室秘书,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并依照《广西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工作规定》实施。
第十条 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的自行采购项目,以及因技术参数复杂、本部门难以把握等引致风险较大且时效性要求不高的项目,原则上应联系国资处采购管理科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
第十一条 自行采购程序:
(一)本部门通过采购管理系统申请自行采购,国资处采购管理科根据申请的金额及采购品目预审确认是否可以进行自行采购。
(二)预审通过后,根据本部门内控制度组织采购,并将采购结果填入《广西师范大学自行采购备案表》(附件1,以下简称《自行采购备案表》)。
(三)本部门通过采购管理系统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广西师范大学自行采购备案表》并提交给国资处采购管理科二次审核;
(四)国资处采购管理科根据上传的材料终审同意本部门自行采购的结果。
(五)本部门将自行采购过程材料进行归档,需归档材料包括《自行采购备案表》、询价通知书(附件2)、报价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合同、验收单等。
第十二条 询价采购程序:
(一)申购科室形成提交国资处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采购议题,明确采购任务、期限,预算,通过后申请自行采购立项程序。
(二)获批正式立项后,由自行采购工作小组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备选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进行询价。
(三)接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应按时送达响应文件,并填写报价表、诚信承诺书及提供有效证照(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四)询价评分,货物类项目一般应以最低价成交,服务类项目应结合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综合考量,选取性价比最优者成交。
(五)最终结果报国资处处长确定后与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 如采取单一来源方式,不论预算大小均须提交国资处领导班子审定后立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实施。
第十四条 采购工作结束后,处办公室应将自行采购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五条 严禁将应该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采购。
第十六条 自行采购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程序倒置。
第十七条 自行采购相关工作人员与备选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由国资处领导班子会议决议。
第十九条 本细则若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有相抵触之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国资处领导班子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自行采购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采购内容 |
| 采购方式 | □询价 □单一 | ||||
采购时间 | 是指:约三家供应商谈判报价的时间(不得早于系统预审通过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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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地点 |
| 预算金额(元) | ¥ | ||||
采购过程记录结论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报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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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突破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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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突破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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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突破预算 | |||||
请参考如下格式填写: 1. XXXXXX单位,XXXXXX品牌型号产品(或XXXXXX服务),售后质保XXX年(或月); 2. XXXXXX单位,XXXXXX品牌型号产品(或XXXXXX服务),售后质保XXX年(或月); 3. XXXXXX单位,XXXXXX品牌型号产品(或XXXXXX服务),售后质保XXX年(或月)。 综上,XXXXXX单位符合需求,且性价比最优,推荐为中标单位。 | |||||||
采购小组成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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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 领导签字后,切记填写落款时间,时间不得早于谈判时间及预审通过的时间。 签 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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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本表适用于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以下且由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 请找3家以上单位询价(单一来源项目除外)。
3. 须组建3人以上单数的采购小组,其中1人为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担任监督工作。
附件2
询价通知单
_______________(备选供应商名称):
我单位拟采购_______________项目 ,现对贵公司进行采购前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需求具体指标或要求
三、项目预算
四、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
(一)公司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专业资质、人员规模等);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三)报价单。
五、报价方式
拟参与此项目的公司,如报价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请于 年月日时前将最终报价书(必须标明明确价格)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通过E-Mail递交至我单位。我单位将综合考量各报价方综合情况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广西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年 月 日
附件3
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表
询价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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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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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及质保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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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询价 供应商报价 | 小写:¥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注意:供应商报价时,应同步附报价清单明细表;供应商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 |||
询价方式 (电话/现场/网上竞价) |
| 报价日期 | 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时 | |
计划完成时间 | ____个(工作日) | 联系人及电话 |
| |
售后承诺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加盖本公司公章) |
备注:所有报价均包含税费、包装、运输、安装等全部费用。
附件4
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在本次报价活动中,承诺遵纪守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采购需求相关的行业国标规定)等法律法规提交本采购项目报价单,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保证绝不发生以下行为: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二)转包承接的供应业务;
(三)与采购相关人员有利益关联;
(四)不按照约定或规定保护工作秘密,造成损坏或损害;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