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人、使用人的责任意识,推进学校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单位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称专项整治)要求,学校将于2022年5月16日~5月30日期间对各学院(部)、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方案和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项检查分工
国有资产管理处组建六个检查小组,由各组组长带队,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开展资产管理现场检查工作。各组联络员负责与检查的二级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并与统计员一同抽取资产、汇总问题、撰写反馈意见、保存工作底稿。
2022年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小组和分工
小组 | 检查小组成员 | 检查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 ||
组长 | 联络员 | 统计员 | ||
1 | 邵华 | 韦成华3696587 | 高萍莉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化学与药学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组织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 基础教育管理与合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 |
2 | 蒋潇潇 | 张磊3696587 | 郑雅婷 |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设计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珍稀濒危动植物重点实验室 继续教育学院 统战部/机关党委 发展规划处 实验幼儿园 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办公室 党委巡察办公室 |
3 | 姚劼宁 | 贺勇3696587 | 蒙韧 | 体育与健康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教育学部 教师教育学院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纪委办/监察处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公室 教育发展基金会 |
4 | 辛裕煜 | 杨理平13807736283 | 范静 |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宣传部/新闻中心/文明办 校医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离退休工作处 校团委 武装部/保卫处 档案馆 科学教育研究所 |
5 | 程晨 | 黎武3690336 | 许毅 | 数学与统计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辅导员培训基地 校长办公室 基建处 校工会 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
6 | 王小群 | 蒋美荣3696587 | 黎康 |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附属外国语学校 审计处 财务处 学报编辑部 网络信息中心 图书馆 图书馆(桂学博物馆) 社会科学研究所/广西文科中心 |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本次检查围绕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各学院(部)、各单位2020年以来国有资产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违规处置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对外投资及处置资产;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上缴不及时;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等突出问题。对资产管理混乱、违规问题突出的单位,必要时检查工作可延伸到2020年前。
三、资产管理检查具体要求
(一)制度完善
要求:各单位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责任落实
要求:为切实管好用好固定资产,要求落实管理责任人。
1. 落实固定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各单位确定分管固定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后,必须在责任书上签章认可。
2. 落实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责任。
(1)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交接手续(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在责任书交接栏签章);
(2)资产管理员变动的,交接双方应在交接表上签字;
(3)资产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包括管理文件、责任书、管理人员交接表、入库调拨报废的账务资料和交接单等)。
(三)管理规范
1.账账相符。
要求:各单位按16类建立总账、明细账,并与主管部门管理账相符(采用手工记账或者电子版记账均视为有账)。按时完成2021年资产盘点、清查和年审工作。
2. 资产日常管理规范,做到账物相符。
3. 要求:(1)及时办理入库和报废手续。各单位用自筹资金购买或接受捐赠等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也要及时办理入库。规范处置资产、资产处置收入按规定及时上缴。
(2)完善借用手续。设置借出登记簿,借出固定资产规范办理借出手续。
(3)资产绩效管理。合理配置资产,闲置资产要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调剂处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报废期前正常运行。需租入、出租资产的,报资产分管部门审批,资产分管部门报资产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出现资产闲置仍租入同类资产、资产出租仍租入同类资产等违规情形。
(4)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做到账物相符。各单位应及时粘贴资产标签,资产账上的资产数量金额等描述事项应与实物相符(如:仪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领用人、校区、存放地等重要信息与实物相符)。
检查资产的抽取方法:
2020年以来新增的各类存量资产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进行检查。由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导出抽查资产数据,导出字段应包含: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型号品牌、规格、单价、资产入账日期、使用人、存放地等。
(1)2020年以来新增资产存量≤1000件的,抽查5%(抽查数量不得少于20件);
(2)2020年以来新增资产存量>1000件的,抽查2%(抽查数量不得少于50件)。
四、检查结果运用
各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和年审工作完成情况及学校检查小组的检查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终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