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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校区附属初高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师范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雁山校区附属初高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雁山校区附属初高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项目编号: GXZC2020-C3-000907-GXJH             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1953号

三、采购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标项

   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雁山校区附属初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示范文本的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协助完成审批。附属初中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约72亩,建筑面积2693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0000万元。按33个班级1650人规划教学、文体、办公和生活等辅助用房,并按规范配置一定规模的室外活动场地。

2标项

   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雁山校区附属高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示范文本的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协助完成审批。附属高中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约91亩,建筑面积3495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2亿元。按33个班级1650人规划教学、实验、文体、办公和生活等辅助用房,并按规范配置一定规模的室外活动场地。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本项目各分项采购预算上限控制价为:1、2标项均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收费标准的60%(如供应商磋商各标项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上限控制价,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2004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4月29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9时00分到12时00分,14时00分到16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本公司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标项:贰仟伍佰元整(¥2500.00)、2标项:贰仟伍佰元整(¥2500.00)(须足额交纳)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年05月0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银行账号:000214264300039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年05月0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年05月07日上午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773-36965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项目负责人:余鑫龙    电话:0773-282919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3日


联系电话:0773-3696586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5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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