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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工作职责、支委分工及工作职责(2023年12月更新)

发布时间:2022-09-20


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党员工作的积极性,支持和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策部署,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规范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我处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了解、反映师生的意见,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机关党委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我处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我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做好群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支委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支委分工情况

党支部书记:肖志勇

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邵  华  

组织委员:郑雅婷(女)

统战委员:张  磊

宣传委员:谢  坤(女)

二、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党建、统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

2.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

4.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二)党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1.负责协助书记做好支部党务工作;

2.负责对接各支委开展工作。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1.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做好党员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6.负责草拟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有关文件资料的收发、上报工作。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1.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和宣传氛围营造;

2.负责网站维护工作;

3.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

1.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2.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

(六)党支部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书记做好统战工作。


联系电话:0773-3696586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5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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