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设备系统、教室及实践教学点设备采购GXZC2020-G1-004681-GXJH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会议设备系统、教室及实践教学点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GXZC2020-G1-004681-GXJH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4、原公告媒体: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更改说明:

1、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A分标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售后服务分”第(2)点内容原为:“(2)承诺更长维护期:在满足免费维护期要求基础上,生产厂家承诺免费质保期每延长1年增加1分。满(1)投标产品中含有列入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优先采购产品并具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产品得0.5分(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满分1分

(2)投标产品中含有列入财政部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优先采购产品并具有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产品得0.5分(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满分1分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 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的规定,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项目(分标)总金额80%以上(含)的,得2分。满分1分

注:“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项目(分标)总金额80%以上(含)”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原件。分2分。”现更改为:(2)承诺更长维护期:在满足免费维护期要求基础上,生产厂家承诺免费质保期每延长1年增加1分。满分2分。

2、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A分标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 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广西区内产品等)”第(3)点内容更改为:(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 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的规定,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项目(分标)总金额80%以上(含)的,得1分。满分1分。

3、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B分标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 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广西区内产品等)”第(3)点内容更改为:(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 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的规定,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项目(分标)总金额80%以上(含)的,得1分。满分1分。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10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止。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变更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