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建防控措施 1.严格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核把关,加强价格谈判的过程监督,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严禁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2.代理机构遴选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3.项目在委托代理时,在处纪检组监督下,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4.管理办法里已明确采购文件经过学校审核流程; 5.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文件进行验收; 6.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相关的采购保密工作纪律,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7.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分管处领导、支部纪检委员等不少于三人组成。 二、已建立制度 1.广西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师政资产〔2020〕1号); 2.广西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管理(师政资产〔2020〕1号); 3.广西师范大学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施工单位遴选管理暂行办法(师政资产〔2017〕8号); 4.广西师范大学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管理规程 (师政资产〔2021〕4号); 5.广西师范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管理规定(师政资产〔2018〕4号); 6.广西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工作规定(师政资产〔2020〕5号); 7.广西师范大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8.广西师范大学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监督人员选取规则; 9.广西师范大学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线上操作流程; 10.广西师范大学采购工作保密制度; 11.招标文件审核确认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