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政府采购“提速、控价、保质”目标。凡纳入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学院、各单位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上报项目采购计划。因特殊原因无法上报的,最迟应在8月底前上报项目采购计划。
请各学院、各单位尽快提交本年度采购申报表到我处采购管理科,以免影响学校集中采购工作的申报。如有疑问,请致电:5846462。
资产管理处
2015年5月6日